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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晚间,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4月13日上午9时起,新力控股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予以取消。
公告称,新力控股自2021年9月20日起已暂停买卖。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若该公司未能于2023年3月19日或之前复牌,联交所可将该公司除牌。
由于新力控股未能于2023年3月19日或之前履行联交所订下的复牌指引而复牌。
于2023年3月24日,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该公司股分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2021年9月20日,新力控股临时公告停牌,并停牌至今。
(文章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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