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
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7,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2,187,500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2.1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1,093,75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浙江海
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1,853,7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1%,最高成交价为22.43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20.81元/股,成交总金额39,956,295.60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
定的价格上限3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
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434,478股。公
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608,619.50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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